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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原则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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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6-03 17:4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一般原则)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弱势群体的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多劳多得)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不劳不得或者少得)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协商确定) 声明:此篇为北京联盈律师事务所原创文章,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www.lianyinglawyer.com/h-nd-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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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类:
财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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