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危房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二维码
831
发表时间:2022-07-11 16:09 危房拆迁补偿的方式有: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等,对于危房因拆迁需要补偿的,应当由当地的拆迁管理部门根据当地的房地产政策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并依法对被拆迁人作出赔偿。关于危房拆迁补偿的方式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 危房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的原因: (1)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 (2)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 (3)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 (4)更好地体现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 2、产权调换 (1)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 (2)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 (3)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 (4)无论是居住房屋还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 3、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危房改造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 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 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 1、 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2、 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 3、 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 4、 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此篇为北京联盈律师事务所原创文章,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www.lianyinglawyer.com/h-nd-157.html
上一篇异地报警必须本人到场吗?
文章分类:
房屋拆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