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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资金超千万,“跑分”洗钱团伙落网!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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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8-11 10:08 什么是“跑分”? 出租、出借、出售自己名下银行卡、手机卡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赚到高额佣金这看似简单操作的背后其实是“跑分”洗钱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在“跑分”过程中,帮助洗钱及涉案的第三方账户,会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将直接影响个人征信。 案情 7月4日,淄博柳泉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抓获两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嫌疑人。经查,犯罪嫌疑人韩某(女,41岁,淄博市淄川区人),邢某(男,35岁,淄博市淄川区人)两人使用名下银行卡帮助他人实施电信诈骗、网络赌博洗钱,走账涉诈资金流水达1000余万元。 目前,警方已依法对韩某、邢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今年5月,菏泽郓城居民李先生报警称其在一个叫“世纪神州”的APP内做刷单,被骗40余万元。接警后,郓城警方立即开展侦破工作。经查,李先生被骗部分资金分别流入程某、王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银行卡内。犯罪分子会专门搭建平台通过“跑分”将赃款分流洗白,最后这些非法资金流向境外,增加公安机关追查资金流向的难度。莫因一时之利,沦为违法犯罪的“工具人”。 什么是帮信罪?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声明:此篇为北京联盈律师事务所原创文章,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www.lianyinglawyer.com/h-nd-1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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