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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长印评“上海某电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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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8-01 16:24

一般来说,企业陷入财务困境,然后进入破产程序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是因为行业产能过剩或周期性萧条,有的是因为生存价值和市场竞争力丧失,有的是因为自身管理不善,有的是因为内部治理失败,管理内耗,债务偿还能力丧失。这种情况应该属于后者,这可以证明大股东作为债权人直接申请公司破产清算的事实。

从申请人申请的程序类型来看,本案提出了清算申请。从两个股东在公司治理中产生矛盾的背景来看,大股东申请的目的似乎与小股东“同归于尽”。但本案管辖的法院和管理人本着中立的立场,在分析债务人陷入困境的原因的同时,更加关注债务人企业的生存价值、债权人的债权总额、清算状态下的模拟清算比例、70多名员工的就业出路等多元主体的切身利益,从而使债权人从清算中转移到整个土地。然而,这符合债权人的要求。

本案的特点是:债务人大股东债权人提出清算申请后,及时抓住了对债务人企业重组价值的客观评估,以及最大债权人对重组的积极态度。在公开征集重组投资者的同时,他们利用最大债权人积极参与重组投资的机会。一方面促使已经失去信任基础和人合因素的两名债务人原股东退出公司,净化了公司治理中的异常障碍;另一方面,“假马投标”及时锁定了有意重组的投资者,在获得各投票组优惠的基础上,使最终重组计划在0个月内取得良好的效果。

此案处理的亮点还在于:

01。

准确地将债务人企业陷入破产的客观原因,因案施策使不信任的股东退出重组后的公司治理;

02。

准确识别债务人企业重组价值和重组成功的可能性,及时启动清算重组程序,符合债权人申请重组的意愿,包括大额债权人;

03。

通过“假马投标”的方式,及时招募重整投资者,提前锁定重整投资者,大大提高了重整成功的可能性;

04。

重组计划将执行期限限制在2个月内,在重组计划执行期间,实现了100%清偿全部债权的目标,不仅大大节省了重组程序的时间和成本,还成功保留了70多名员工的工作岗位。

案例简介。

上海某电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18日,注册资本1900万美元。股东为某电气公司(国有企业)和瑞典企业,持股比例分别为60%和40%。该电机有限公司是国内电机行业骨干企业和中小型电机的制造基地,曾获“上海市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称号。上铁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于2019年10月10日裁定受理其破产清算,原因是公司内部管理不善,陷入债务危机。

上铁法院在综合考虑公司资产、负债、市场前景的基础上,认为电机有限公司在行业内知名度较高,拥有土地、工厂、生产设备等优质资产,具有重组价值。指导管理人员确定工作思路,并公布公告,公开招募意向投资者。2021年4月9日,管理人员在全国企业破产重组案件信息网、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微信官方账号等发布公告。,并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招募意向投资者。经过两轮投标,管理人员最终选择了方案最好的公司作为意向投资者。

2021年8月25日,上海某电机有限公司通过债权人申请进行重组。进入重组程序后,经管理人与有关各方充分沟通,重组计划草案于2021年9月8日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取得出资人组、税收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全票通过。2021年9月18日,上铁法院裁定批准重组计划。除劣质债权外的所有债权在两个月内得到100%的清偿,重组计划的实施期为两个月。重组计划已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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