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任何一种生意可以无视法律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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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互联网上输入关键词“反催收”时,通常会出现上述这些不寻常的“广告”。
如果你不刻意搜寻的话,可能在日常生活中你可能不会意识到,原来周围竟然还存在一个“反催收”行业。这些机构冠以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的名义,并声称他们提供债务重组服务,但实际上是为逾期贷款人提供逃债的机会。
最近,新京报发表了一篇报道,揭露了“催收人员违规诱导”、“恶意投诉”和“拖延偿还欠款”等不当行为。
偿还欠债是理所应当的行为,但如果催收欠款采用暴力或者侮辱等方式,就会涉嫌违法犯罪。在之前的打击黑恶势力专项行动中,已经出现了因非法追债而遭受严惩的案例。
然而,仔细查阅我国法律时,我们会发现没有明确规定“反催收”属于违法行为的任何条款。这也让“反催收”行业带上了一层“灰色”面具。
另一方面,这个行业似乎也很注重法律策略:首先,它采取了合法的方式进行操作。在“反催收”公司的门面上,通常会提供咨询服务,并与客户签订了“委托协议”。
其次,借助现行政策制度。在疫情期间,央行和其他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呼吁金融机构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向企业和个人提供一定的支持。对于有残疾、贫困、患大病等还款困难的客户,商业银行也采取了一些减免息费的措施。基于这些基础上,“反催收”公司并没有直接抗拒债务的还款,而是尽力让顾客享受银行的“优待”。
然而,这种表现着聪明机智的商业手段,却难以通过法律的审查。
首先,“反催收”行为实际上是“挂羊头卖狗肉”,显然超越了经营范围。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不能私自改变经营范围,否则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这家所谓的咨询公司实际上并不从事咨询业务,而是与银行搞对抗,以赚取收入为目的。很明显,他们从事了非法经营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处于一个不正当的境地。
其次,使用“反催收”的手段是违法的。暂且不谈“以合法行为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性,就反催收手段而言,有些人出于恶意逃避债务的目的,使用欺诈手法骗取客户,使其陷入套路贷款的困境;还有些人伪造证明材料,欺骗银行以谋取私利。这已经超出了法律的限制,应当受到法律的追究。
另外,"反催收"的行为也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对于个别债务人来说,虽然扔掉催收账单可能是好事,但"反催收"产业链的存在会干扰和破坏诚实守信的市场法则和金融秩序。同时,教唆借款人恶意上访、投诉乃至恶意起诉民事案件,还会损害司法机关的公权力和公信力。
必须认识到,所有“生意”都必须受到法律的制约才能存在。那些有能力但不尽责地逃避债务的行为已成为市场经济的毒瘤。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新增了“打击恶意逃废债”的内容。国务院金融委会议也表示要严厉惩罚各种“逃废债”行为,以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最近,监管部门也在推动建立反欺诈联盟,依法追究逾期未还债务的失信人的法律责任。
随着一系列监管措施的推出,法律规约逐渐加强,那些仍在从事欺诈活动和非法获取财富的“反催收”人员,也应该感受到他们滑坡的命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