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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拆村圈地工程涉多重违规 农民丧失发展权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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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08-12 00:00 ■ 核心提示 河北农民正在经历一场家园变迁,要“被入住”新民居:集中住楼。 河北正全省范围开展新民居建设工程,整理出新耕地置换城市建设用地。它依据了国土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但实施中多重突破此政策,尤其是扩大了挂钩范围。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曾强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要严格限定在试点范围内”。 河北通过“新民居工程,预计到2012年腾出50万亩建设用地。从记者随机采访的几个县市看,土地级差收益将归地方政府。这与“收益要全部返还农村”的政策要求,大相径庭。 计划通过新民居工程腾出50万亩用地,土地收益多归公 杜德清家的住房,耗了他整整7年心血。 他从2000年筹备建房。头年卖点粮食买点砖,第二年再卖点粮食换些檩。就这样,建筑材料积攒了4年,2004年终于把新房盖起来了。他又积攒了3年,到2007年,5间正房装修完毕了。 今年,杜德清接到通知,村里的住宅全部都要拆除。 “这不是糟践东西吗?”10月14日,这位53岁的农民说,村里的房屋多数是2000年之后新盖的。 杜德清是廊坊市永清县大麻子村农民。现在,村边农田里建起了“新民居”,六七栋6层高的住宅楼。 这片楼房,将安置大麻子和小麻子两个村的村民。按政策,原来的村庄,将复垦为耕地。 这是近几年河北省新民居建设的一个缩影。河北计划利用3年时间,“改造”15%的村庄。 去年,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农村新民居示范工程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新民居建设中,“要充分利用好国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 根据国土资源部(下称国土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在农村整理复垦建设用地,增加了耕地面积,可在城镇置换相应建设用地。 根据《河北日报》报道,至2012年,河北将完成7500个新民居建设示范村,保守估算,将为河北增加建设用地50多万亩。 不过,去年河北省获得国土资源部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是1.2万亩。 10月13日,大麻子村一村民说,他们村去年将2000亩耕地租给浙商拟建服装城。他认为,先已占了耕地,村庄拆迁了就算复垦也无法占补平衡了。 宅基地被发展“温泉” 2006年,董家务村被评为省级文明生态村,政府还拨款重修了道路、围墙,未过一年,就启动了拆迁 距离杜德清家所在的大麻子村约15公里,是永清县董家务村。 这里是河北新民居建设的样板工程。 10月15日,该村的李老师住在别人的房屋里,等待自己的补偿房。 她和儿子本来在村里有两处房子。拆迁时,李老师不同意,但被威胁要停发工资、开除公职。而李老师是做了30年民办教师,才转正的。 10月15日,李老师说,当时,村干部彻夜坐在村民家里不走,直到对方签字。 2007年时,李老师夫妇用半生积攒的钱,为儿子盖好了新房。还没来得及装修,就被“强拆”了。 原村旁为村民建了二层“别墅”。李老师不认同这些新房,她说这些刚建了一年的房子,下雨渗水,墙皮已脱落。 村里答应给她另外建一处房屋,事过两年,补偿还没兑现。 当日,董家务村一张姓村民代表说,2007年,村里跟福建榕源公司合作,将旧村拆除,另外在村旁建设了新村。 按照村支书刘怀的说法,新村只占地60多亩,原村则占了236亩,节约出176亩地,今后将发展温泉度假旅游等项目。 刘怀介绍,董家务新村的建设,确实是福建榕源公司投资的,村民获得一套住房外,再无其他补偿。节约出的土地,交由该公司使用,村里不占利润。 刘怀认为,这样一“置换”,村里环境和居住条件变好了,而企业盈利,将会给县里增加税收。 多数村民不认同这个观点。他们认为,自家房子被拆、宅基地被拿走,换到的只是一处小面积的房子,而且住进楼房后,收入没增加,生活开支更大了。 村民认为,通过建新民居节约土地一说,不成立。张姓代表说,新村是占耕地建的,住宅楼加上道路、广场、家禽饲养场等占地超过180亩。村子原址则全拆平拉上了铁丝网,准备建温泉山庄。圈起的地,比原村大了。 张姓代表说,董家务村原来的住房,多数是2000年后建造的。2006年,该村还获评为省级文明生态村,村里的道路、路灯、围墙,都是政府拨款重新修建,未过一年,村里就启动了拆迁。 偏远山村建起高楼 建设厅领导说,偏远山村不宜建高楼。但村民说,刊登讲话的报纸,被镇上扣押不让村民见到 在河北省其他地方,新民居建设工程也在如火如荼开展。 河北秦皇岛市抚宁县麻姑营城里村,村民们已被村干部的高音喇叭“轰炸”大半年。不过没有多少村民愿意搬迁住楼。 这是一个距离抚宁县城30多公里的山村,面朝洋河水库,背靠大山。98%的村民以种地为生。 9月18日,一名董姓村民说,从今年4月开始,村干部就动员拆村建楼。不过村里一些老人表示“死也要死在自家院儿里”。 董姓村民说,村里连续召开党员会,不过建新民居的方案一直都没通过,“党员会上都吵翻了天”。 现在,每天的高音喇叭里都在动员,“明白纸”(类似拆迁通知)发了三次,补偿标准都不一样。 村民说,村里一无工矿企业,二无大规模集体养殖,是个完全靠种地生活的山村,“要住到楼里,还咋种地呢?” 据了解,抚宁县计划今年将全县609个行政村整合为194个中心社区,年内,计划启动27个项目106个行政村的新民居工程,涉及7.8万人。 9月18日,秦皇岛市农工委常务副书记陈宝奎介绍,按照该市新民居建设目标,8年内,所有行政村将全部完成新民居工程。 这些项目当中,无论是偏远山村,还是靠近市郊的村庄,都开始建设楼房。 距离麻姑营城里村约10公里,抚宁县大新寨村,目前5栋6层住宅楼已在一片玉米地中间建起。 当日,村里一名许姓党员说,原计划先拆旧村,在拆迁的土地上盖新楼,但未获得村民同意。于是,村里用2.9万元一亩,购买了村民300多亩耕地,盖起了5栋楼房。 在大新寨建楼房期间,河北省建设厅一负责人说,新民居建设要建适合村民居住的房屋,偏远山村不宜建高楼。据许姓村民讲,刊登这位领导讲话的报纸,被镇上扣押,不让村民见到。 裂缝的搬迁房 楼房没有电梯,没有阳台,其中一栋盖到一半裂缝了,又重新盖 抚宁县大新寨村民认为,他们被骗了。 当初建楼前,村里跟村民代表商量要以房换楼,无论原住宅新旧和大小,都换同样楼房。当时有些房屋较旧的村民表示同意。 随后,村里又推翻了补偿方案,评估村民的原住房。按每平方米600多元估价,而楼房按每平方米800元卖给村民。 村民们给这片楼房起名为“鸡架”。9月17日,村民们说,那些6层的楼房,没有阳台,没有电梯。其中有一栋楼,盖了一半裂缝了,又重新再盖。楼房地基未使用圈梁,用的钢筋也非常细。 这些,都被村民看在眼里。楼房现在封顶了,动员搬迁,只有少数村民同意。 村里一名许姓村民说,新楼房从选址到盖房,从未跟村民商量过。 不过,大新寨村这片楼房,被作为秦皇岛市新民居样板工程之一。剪彩时,河北省市领导前来,评价颇高。 这是中冶集团在秦皇岛市开建的400个村庄中的一个。9月18日,秦皇岛市农工委常务副书记陈宝奎说,为解决新民居建设的资金难题,今年秦皇岛市向中冶集团融资300亿元用于400个村庄建设新民居。 对于这300亿资金如何归还,陈宝奎称,将在置换出的城市建设用地中“卖地筹钱”。 陈宝奎认为,农村的公共服务与城市差距很大,新农村建设长期以来效果甚微,农民自己没钱,政府也没钱建设,新民居建设,是解决这些问题的突破口,“是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 被剥夺土地发展权 除了得到一套补偿房,宅基地置换后产生的效益将与农民无关,全由政府支配 公开报道显示,秦皇岛市打算在新民居内开展产业配套,例如促使村民就业等。 不过,目前真正落实到农民的,是拿着自己原房屋的拆迁补偿,购买新房,如果新房面积大,还需再多出钱。 在河北省新民居建设中,多数启动的建设项目中,都曾提出将招商引资发展产业经济,不过记者调查的廊坊、秦皇岛等地,并没有对土地级差收益形成一套反哺农村的方案。 在河北廊坊市,新民居的补偿跟秦皇岛类似。 廊坊市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是:从2009年开始到2030年,整治出土地30万亩。 10月15日,廊坊市国土资源局总工郭立平说,政府拿钱给农民补偿了旧宅,置换出的建设用地,由政府统一调配使用,收益将归政府,农民不再享受土地级差收益。 有学者指出,这是剥夺了农民的发展权。 而郭立平认为,农民的宅基地无论是集体还是国有,终归属“国家所有”,这个所有权决定了土地的发展权的归属。他认为,是政府的配套投资,使土地出现级差收益,那么收益当然归地方政府所有。 而国土资源部2008年出台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土地级差收益要用于相应农村和基础设施建设,“并按照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要求,优先用于支持农村集体发展生产和农民改善生活条件”。 201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后节约的土地,仍属农民集体所有。” 不过从秦皇岛、廊坊等多个地方的新民居工程看,政府将置换出来的建设用地,全部归政府支配。 廊坊未获批先“挂钩” 正在向国土部报批试点的廊坊市,已通过“挂钩”腾出建设用地两万亩 目前河北省各地出台多项措施,刺激新民居建设快速推进。 在廊坊,当地国土局组织建立了“廊坊市国土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表政府,参与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由市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目前,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已融资60多亿元。 另外,从2009年起,廊坊市委、市政府将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的考核内容,并加大考核权重。 公开资料显示,廊坊市目前通过新民居建设已腾出建设用地2万亩,其中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可置换出7000亩用于支持城镇建设。 10月15日,廊坊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孙大起说,廊坊市新民居工程,就是利用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将农村零散的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后,同等面积调剂到城镇,作为新增建设用地使用。 不过,据廊坊市国土资源局总工郭立平介绍,廊坊市正在向国土资源部报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目前尚未获得部里批准试点。 而根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挂钩试点必须经国土资源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开展。 昨天,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接受本报采访时强调,没有周转指标,“一动土就违规、犯法”。 先占后还的“探索” 去年河北得到1.2万亩的指标,未来,河北计划通过新民居建设,“节约”出50万亩建设用地 据了解,廊坊的新民居建设用地多数占用了耕地。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禁止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占用任何性质土地超70公顷,都需要国务院批准。 不过,据廊坊市国土资源局总工郭立平介绍,建新民居占用耕地,是根据河北省相关政策。 目前河北全省推开的新民居工程,均是依照去年河北省《关于农村新民居示范工程建设用地的指导意见(试行)》。其中规定,新民居建设,“需要占用农用地的,可采取先占后补的方法周转使用”。 也就是,可先行占用农用地进行建设,后将旧村宅基地复垦为耕地返还,并返还占用面积的1.2倍。 据媒体报道,去年,河北省列入计划的2000个省级新民居示范村,有928个村通过办理周转用地开工建设。 来源于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的报道,河北国土资源厅厅长张绍廉说,新民居建设需要先建后拆,占用一定数量的农用地,但每年国家下达给河北省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只能基本保障省以上重点项目用地,省国土资源厅“为有效破解这一难题……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精神……探索性地提出了实行周转用地政策。” 不过,国土部2009年批给河北的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仅为1.2万亩。河北省“探索”的周转地,远远超过了这个指标。 2009年河北启动了1000个村的新民居建设,预计到2012年全省15%左右的行政村将完成新民居建设改造,将腾出50万亩建设用地指标。 国土部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陨文聚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周转指标的使用流程,至少包括确定项目、拆建、复垦、验收等程序,周转指标归还和使用,要接受国土部监督,终归还的耕地也需要通过国土部验收才能有效。 “这个指标不可能有” 陈锡文指出,去年国土部给20多个省市共20万亩指标,河北一个省不可能有那么多指标 被河北省作为政策依据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对于土地周转指标有严格限制,并提出,“对于擅自扩大试点范围,突破下达周转指标规模的,会停止该省(区、市)的挂钩试点工作,并相应扣减年度用地指标”。 另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还规定,项目区应在试点市、县行政辖区内设置,封闭运行。 国土资源部的几次会议也强调,增减挂钩要封闭在县域内进行。 不过,河北省的地方政策,则是指标还可以跨县流转。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编发的《河北省新民居建设用地政策30问》提到,指标可有偿转让,原则上在县域范围内转让,“对确需在市区市范围内进行置换的,经省政府批准”。 对于河北涉嫌违规的地方政策,记者联系采访国土资源部,至发稿时未有回复。 昨天,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接受本报采访时说,从河北省出台的新民居建设规定看,省国土资源厅就可以拿出周转指标,事实上“这个指标根本不可能有”。 陈锡文介绍,去年一年国土资源部总共才拿出20万亩周转指标,而试点单位就有20多个省市。他说,动土建设就需要指标,“没有指标,那就是违法”。 对于这些地方政策和国家政策,村民们难以了解清楚。他们当下注意到的是,生活要变了,生活开支也增加了。 “住进楼房里,再无立锥之地。”9月18日,抚宁县大新寨村一名许姓村民说,现在是收花生的季节,各家各户都在院里晒花生,住到楼上怎么办;当地产苹果,各家院里都打了地窖,以后苹果怎么储存;养殖的牲畜,种的蔬菜怎么解决? 在永清县,董家务村的村民去年5月即搬迁新居,时过一年,村里的“别墅”内,近7成人家在院里搭建了烧柴的土灶。 10月14日,村里一名范姓村民说,村里水、电、气跟城里一样,需要拿卡到县城去购买。去年冬天,有些人家在新房内打眼,引蜂窝煤取暖。有些村民舍不得用气,睡觉铺一层电热毯再盖一层电热毯。 来源:新京报 声明:此篇为北京联盈律师事务所原创文章,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www.lianyinglawyer.com/h-nd-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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